《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8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新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地实施,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二、工作目标

重塑贷款购房办理模式,整合网签备案、信息查询核验、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相关业务,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办,加强数据共享支撑,推动贷款购房流程再造升级,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一站式办理。

三、服务对象

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四、服务事项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事项。

五、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

六、重要举措

(一)加强部门协同,推进业务联办。完善跨部门协同联办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优化流程衔接。不断加强部门间交流,持续改进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信息与业务互联互通,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有效落地,为职工办理贷款购房业务提供更多便利。

(二)应用电子材料,深化数据共享。围绕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重点事项,多措并举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畅通部门间数据传输通道,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不断拓宽数据共享范围,扎实推进电子材料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精简业务申报材料,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办理。在线核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婚姻、征信、贷款次数等信息,推动一站式办理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不动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相关业务,持续简化业务流程,畅通办事环节,加快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门办理”“一窗办理”。

七、办理渠道

(一)线下申请。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在“一件事”服务窗口咨询办理。

(二)线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爱山东”客户端,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专区,点击“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板块,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或进入“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站点,在“特色服务专区”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板块,选择“置业”栏内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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