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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7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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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责任编辑:zhang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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