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6-29
生效日期: 2018-06-29
效力状态: 部分失效/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主城区各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落实中央调控政策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按照市委提出的“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综合精准施策,促进平稳健康发展”的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等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在主城区(含主城开发区)从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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