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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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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公告如下:一、房地产项目清算有关规定(一)清算单位房地产开发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用地规划项目为清算单位。用地规划项目实施开发工程规划分期的,可选择以工程规划项目(分期)为清算单位。纳税人应于房地产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已选择的清算单位。清算单位一经报备,不得调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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