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6-05-06
生效日期: 2016-05-0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定》,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现结合《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和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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