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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1〕64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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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几年来,我局在上级税务机关的指导和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各项法规规定,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取得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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