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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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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12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马 飚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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