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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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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的规定,现将我省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我省所有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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