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3-05-09
生效日期: 2013-05-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57号,以下简称57号公告)等的文件规定,现将我市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备案管理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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