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8]第15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8]第15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责任编辑:liuchunxiu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