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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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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下发后,各地反映需要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为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现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所称“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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