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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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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湖北省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其他自然人等)取得应税所得申请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和委托代征单位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代开发票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分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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