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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

    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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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海关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的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境外旅客在出境时需要对所购物品退税的,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提交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经海关验核,对旅客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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