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8-23
生效日期: 2019-08-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各州、市、滇中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边学边查边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在我省开展业务的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现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9〕84号)(以下简称《通知》)作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在我省开展业务的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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