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7-04
生效日期: 2019-07-04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1月23日起实施。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不发):根据国家和省促进就业创业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7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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