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丰都县税务局 丰都县社会保险局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关于参保人签订的社会保险费扣款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丰都县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丰都县税务局 丰都县社会保险局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关于参保人签订的社会保险费扣款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丰都县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的决策部署,结合重庆市实际,自2019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平稳过渡,减轻我市参保人重复办理相关参保缴费业务的负担,现就城乡居民社保费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原签订的扣款协议处理方式
    责任编辑:liuchunxiu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