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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关于发布《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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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规范统一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经商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等部门同意,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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