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13年8月27日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于2015年7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2015年10月16日,我国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交存了《公约》批准书。根据《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约》将于2016年2月1日对我国生效,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公约》批准书,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公约》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