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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如何认定契税纳税人婚姻状况有关问题的意见 税总财行便函〔2015〕110号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如何认定契税纳税人婚姻状况有关问题的意见

    税总财行便函〔2015〕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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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税管理部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购买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普通住房可享受契税优惠税率。对申请该项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为判断其家庭成员、认定婚姻关系,受理申报纳税的税务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民政部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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