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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00〕72号
发文日期: 2000-10-19
生效日期: 0200-10-19
发文机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批转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供热办等5部门《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热力
发文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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