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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产税纳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地〔2005〕1号

    关于房产税纳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地〔20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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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地税局、直属局:       为了严格执行房产税减免政策,规范减免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第十条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办理定期困难减免的具体条件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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