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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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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调整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对价格在20000元/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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