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7-05
生效日期: 2018-07-0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启用税务登记专用章和税收业务专用章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以下简称《公告》)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第二条第(一)项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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