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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8〕10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8〕1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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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印发)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九条第(八)款“《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责任编辑:zhaoying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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