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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19]6号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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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
    责任编辑:lir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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