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2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取消10项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责任编辑:liuchunxiu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