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1-07-09
生效日期: 2001-07-09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文件修订,根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30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本办法,新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详见:国务院令第730号,自2020年8月7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经2001年7月4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 理 朱镕基二○○一年七月九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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