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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105 号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1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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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席:肖钢2014年 8 月 21 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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