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8-01
生效日期: 2019-08-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序 言 当前,我们正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时期,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推动科技跨越发展,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持续转换,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是大势所趋。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指示精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归集了促进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按照“政策要点”“享受主体”“享受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