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8-28
生效日期: 2019-08-28
效力状态: 部分失效/废止
1、条款失效/废止,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4号,本文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第十批)自2022年1月29日起废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附件:1.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doc【废止:根据《工业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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