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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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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  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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