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8-28
生效日期: 2019-01-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现将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 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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