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5-05
生效日期: 2015-05-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民政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5月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5月5日 民政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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