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关闭
财关税函〔2019〕4号
发文日期: 2019-07-01
生效日期: 2019-07-01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舒婷等1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7851号《关于完善进口环节增值税留抵退税机制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近年来,我国坚持减税与完善税制并重,通过改革不断向现代增值税制度迈进。 一、关于完善进口环节增值税政
发文机关:财政部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意见反馈
学习平台
调查问卷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
二维码已失效
点击刷新
提示:若未收到短信验证码,请选择微信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或联系客服协助登录。
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