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9-12-26
生效日期: 2010-03-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海岛保护规划第三章 海岛的保护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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