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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费纳税问题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0]231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费纳税问题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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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省政府鲁政字[1999]253号文件规定和7月8日第47次省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以及营业税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费纳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济青高速公路、泰曲一级路、济南黄河一桥、平阴黄河公路大桥、滨州黄河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自1999年11月16日起,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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