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8-23
生效日期: 2019-12-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暂不实施,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7号 )第二条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暂不实施本公告,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2018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2019年3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继续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暂停加征关税措施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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