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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9〕4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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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美方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级,极大损害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利益,也严重威胁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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