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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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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7月30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肖亚庆       2019年8月8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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