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1-04-28
生效日期: 2001-04-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直管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行为,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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