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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
发文日期: 2006-12-04
生效日期: 2007-01-01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金人庆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四日 企业财务通则第一章
发文机关: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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