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第一款所称的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       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第二款所称的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依
    责任编辑:liuchunxiu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