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5-04
生效日期: 2011-05-04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称《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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