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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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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将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规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免税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纳税人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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