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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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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于2008年12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二○○九年一月一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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