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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12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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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3号,以下简称“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43号”),结合我省征管实际,现就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2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省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43号及本公告的规定填报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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