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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税收协定中财产收益条款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9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税收协定中财产收益条款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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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和统一税收协定中财产收益条款的执行,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称“中新税收协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中新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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