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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行〔2006〕313号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行〔2006〕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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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二、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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