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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建设部 工商总局 环保总局令第8号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建设部 工商总局 环保总局令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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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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