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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税总发〔2015〕74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税总发〔2015〕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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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公布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11个大项以及其他3项中8个子项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同时,根据国发〔2015〕27号文件关于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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