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5-25
生效日期: 2015-05-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公布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11个大项以及其他3项中8个子项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同时,根据国发〔2015〕27号文件关于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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