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6-02-03
生效日期: 2016-02-0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以部门规章、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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